学校各相关人员:
根据《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购南宁市明秀东路北四里4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(幸福庭院)剩余非还建住房的函》(南市监函〔2024〕1647号),该项目目前仍有少量剩余房源向全市进行调剂,请我校符合购房条件的教职工报名申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房源情况:参阅附件“房源情况”。
二、调剂对象:参阅附件“供应对象”。
三、申报相关说明:
(一)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和协助做好服务工作,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购买,购房风险由本人承担。
(二)本次购房、选房、缴款等事宜均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购调剂住房的教职工,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向建设单位报名。地址: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旧改办(1608号),联系人及电话:吴女士,电话:0771-5552267,15278140689。
(三)参加本项目购房的教职工属已享受国家购房福利政策,今后不再享受国家福利性购房。
(四)校内公共租赁住房住户参加申购的,须在申购房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退还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。
附件:1.《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购南宁市明秀东路北四里4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剩余房源的函》(南市监函〔2024〕1647号)
2.幸福庭院户型图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4年9月29日